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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国家司法考试现场确认注意事项

时间:2009-07-23 17:28来源:互联网 作者:小C 点击:
  
  司法考试网上报名阶段25日告一段落,自7月1日开始,司法考试现场确认将在全国同时展开,可参考09年国家司法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很多考生由于一时的疏忽从而导致现场确认失败,而枉费一年的宝贵时间。因此在此我们将为大家展示现场确认的程序及需要注意的事项——2009年国家司法考试现场确认注意事项

  1.今年司法考试报名程序不同于以往,网上报名是现场报名的必须程序。尚没有网上报名的考生望尽快进行网上报名。

  2.现场报名时需要提交众多证明材料,各地区司法局要求不同。因此考生在现场确认之前应当准备齐全现场确认所需要的证明材料。通常情况下,身份证、学位证是必须的证明材料,有些地方需要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这需要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且具有时效性。在户籍地之外的考生还需要按照所报名地区的司法局要求提供在当地工作、学习的证明材料方可。同时属于放宽地区的考生还需要提供自己的户籍地所出具的证明。众多材料缺一不可,因此考生在现场确认之前应当提前准备好,以防因材料遗漏导致报名失败。

  3.谨记网上报名时的报名号。该报名号起到确认考生个人信息的作用,在现场报名时需要提供报名号,司法局工作人员通过报名号确定考生网上报名时的个人信息,考生核对无误后即可进行下一步照相阶段。

  4.现场照相后缴纳考务费后领取司法考试准考证主证。注意主证上所提示的副证打印时间。考生要凭借身份证、司法考试准考证主证、副证方可参加司法考试。

  司法考试现场确认是一个程序性的事项,考生只需要根据各地司法局的要求进行准备即可。但考生应当准备齐全所要求的文件,以防止确认失败,最后祝大家复习顺利,一举通过司法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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